为落实《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相关要求,我中心组织起草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过程中审评计时中止与恢复管理规范(试行)》,现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通过以下邮箱及时反馈我中心。
征求意见时限:自发布之日起两周。
联系人:陈新、何萍
征求意见邮箱:ztqd@cde.org.cn
感谢您的参与和大力支持。
附件: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过程中审评计时中止与恢复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过程中审评计时中止与恢复管理规范(试行)》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