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药促会 2014-10-24
10月24日,我会收到《民政部关于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更名为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的的批复》(民函 [2014] 312号)。我会新的会名“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正式获批。
民政部在批复函中指出:我会更名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准予更名;要求我会更名后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和章程开展活动;并希望我会为促进医药行业创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为了与国家鼓励医药创新的战略保持一致,与我会“创新、产业化、国际化”的宗旨保持一致, 2013年10月,我会第九届会员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会名的议案》。民政部此次批准我会更名,是对我会近年来围绕推动医药创新宗旨积极开展工作的肯定。民政部批准我会更名恰逢我会召开第十届会员大会之际,这将极大地鼓舞我会继续以推动创新为抓手,促进我国民族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
我会已经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专门以促进医药创新为宗旨的医药行业协会;创新将是我会永恒的工作定位和重心。我会将以此次更名为契机,不辜负国家的期望,继续秉承“创新、产业化、国际化”的宗旨,更加努力工作,为推动我国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为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不断做出贡献!